2007/02/28
思科公司和蘋果公司今天宣布雙方已就有關“iPhone”商標的爭執(zhí)達成協議。根據該協議,思科公司和蘋果公司均可在全球范圍內在各自的產品上不受限制地使用“iPhone”商標。雙方均承認所獲得的商標所有權,并同意撤回針對此商標權的任何未決的訴訟。雙方還將致力于拓展在安全、消費者和企業(yè)通訊領域相互配合的機會。協議的其他條款均屬保密。CTI論壇編輯
2007-02-28 00:00:00 作者: 來源: 評論:0 點擊:
2007/02/28
思科公司和蘋果公司今天宣布雙方已就有關“iPhone”商標的爭執(zhí)達成協議。根據該協議,思科公司和蘋果公司均可在全球范圍內在各自的產品上不受限制地使用“iPhone”商標。雙方均承認所獲得的商標所有權,并同意撤回針對此商標權的任何未決的訴訟。雙方還將致力于拓展在安全、消費者和企業(yè)通訊領域相互配合的機會。協議的其他條款均屬保密。CTI論壇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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